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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内容
流水号 201406181656013
标    题 尊敬的校领导:本人是泉港电大工作站13年秋季学生林弘梫,学号:1******4,因13年春季的学费(大概1300左右)发票不慎丢失,导致本人这3年的的学费无法一起报销。现特向您申请帮忙复印1...
姓    名
发件IP ********************
写信时间 2014年06月18日
信件内容 尊敬的校领导:本人是泉港电大工作站13年秋季学生林弘梫,学号:1******4,因13年春季的学费(大概1300左右)发票不慎丢失,导致本人这3年的的学费无法一起报销。现特向您申请帮忙复印13年春季的学费发票并加盖公章寄回(费用本人自理),安溪县大同路1号政府大楼906室。贵校答复:要求本人持身份证并有本工作站财务签名确认申请书,到贵校财务室领取。这样是工作需要,我理解!但本着为了一切学生,一切为了学生,为了一切学生的,办学理念。我希望学校能帮我直接复印寄回,本人保证该发票并未报销,如用于其他用途后果自负。望及时给已办理,本人将感激不尽。如需要本人工作单位证明,或者函件,烦请来电通知。
办理情况
处理状态 已处理
回复内容

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,有特殊需要复印票据的学员须按财务管理程序提交书面申请报告,在报告中注明就读专业、年纪、姓名、学号、缴交的学费金额、时间等相关信息,并声明该发票尚未作为报销凭证使用,若隐瞒真实情况产生的后果由该申请人自负。该报告须经所在电大工作站(或电大分校)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,由学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省电大财务处办理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财务处 6、19

处理时间 2014年12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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